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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埔“人才10条”2.0版配套实施办法出炉

发布时间:2020-09-28

近日,黄埔区、广州开发区发布“人才10条”2.0版系列配套实施办法,其中明确,近3年在该区工作单位年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0万元以上的各类人才可申报“骨干人才”。该办法共10个,分别针对“高层次人才评审”“人才奖励”“创新创业团队支持”“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养资助”等十个方面推出具体措施。

“人才+项目”随到随评

今年5月,该区升级出台《广州市黄埔区、广州开发区、广州高新区聚集“黄埔人才”实施办法》(下称“人才10条”2.0版)。“人才评定不唯出身”是“人才10条”2.0版政策的一大亮点。对此,配套实施办法重点评价人才责任担当、科技攻关、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,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。同时采取“人才+项目”模式,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,加快集聚各类“高精尖”和急需紧缺科研人才、产业人才、骨干人才和高技能人才。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,可通过“一事一议、随到随评”方式开展综合评审,在人才个人及创新创业项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

“人才管家”24小时有呼必应

该区将组建“人才管家”队伍,在中新广州知识城、广州国际生物岛等人才密集区域建立人才服务站,由人才管家向该区高层次人才提供工商注册等人才企业落地服务,国家、省、市、区人才科技项目政策解读及申报服务,免费住房保障(标准为最高每人每月1万元,最长1年),免费体检、专家门诊预约等医疗保障,交流联谊,人文关怀“一对一”“24小时有呼必应”等全方位服务。

院士数量居广州各区第一

目前,黄埔区、广州开发区人才企业上市数达22家,占全区上市企业总数近半壁江山。截至2020年7月底,全区入选国家、省、市、区各级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达到1004人,其中院士71人,数量位居广州市各区第一、广东省前列。高层次人才集聚速度持续提升,年度增长高达56.11%。

8月20日 南方日报 AⅡ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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